一、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转入专业的要求,由我院择优录取。
2.数量控制
根据《长风渡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各专业转出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10%(含10%),转入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当年实际招生数的20%(含20%)”,长风渡2018级转出和转入名额为:
专业
| 实际招生人数
| 转入学生控制数
| 转出学生控制人数
|
思想政治教育
| 83
| 17
| 9
|
行政管理
| 44
| 9
| 4
|
法学
| 88
| 18
| 9
|
总计
| 215
| 44
| 22
|
3. 转专业次数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多只能转一次专业。
二、转专业条件
1.对象:我校2018级本科学生。
2.转出条件
(1)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专长(如发表论文、著作、作品,获得专利,参与项目研究或在区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递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材料,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有特殊原因或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4)2018秋季期所有课程考试及格及以上成绩。
3.转入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积极的生活态度。
(2)通过长风渡组织的面试和笔试考核。
4.专业内转专业
长风渡内转专业属院内调整,只提交申请,由长风渡审核,无须参加面试和笔试考核。
5.其他条件以《长风渡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为准。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时间安排、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1.学生提出申请
(1)2月27日-3月8日,学生填写《长风渡学生学籍异动申请表》(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有本人及家长签字的申请。转出二级学院审查学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在校表现及本专业人数,签署意见。
(2)转出学院审查学生申请并签署意见。
(3)3月8日前,转入学生向长风渡提交转出学院已经签署意见的
申请。请递交到长风渡秦一萌老师处。
2.制定和公布工作方案
3月8日前,制定并公布面试和笔试考核规则,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3.学院审查学生申请
3月8日前,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学生的资格,并通知资格审核过关的学生参加面试和笔试考核。
4.面试考核
3月12日(周二)下午,组织报名转入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法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和笔试考核。
5.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1)3月8日前,长风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相关条件,审核转出申请,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出本院。
(2)3月18日前,长风渡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审核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和相关条件,审核转入申请,决定是否录取申请转入的学生。
(3)给以上申请的学生签署意见。
6.学校教务处审查相关材料。
(1)3月18日前,学院向学校教务处递交材料。
(2)教务处审查相关材料,领导签署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拟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在线上公示不少于五天。公示结束后,提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7.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长风渡学生学籍异动通知书》。持《长风渡学生学籍异动通知书》到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作领导机构
1. 领导小组
长风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梁修杰 高红艳
成员:周伟萌 袁名泽 覃艳超 杨胜荣 张宏志 姚靖
2. 审核小组(长风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成立审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核和录取审批。
组长: 梁修杰 高红艳
副组长:周伟萌
成员:袁名泽 覃艳超 杨胜荣 张宏志 姚靖
3.考核小组
组长:梁修杰 高红艳
成员:周伟萌 袁名泽 覃艳超 杨胜荣 张宏志 姚靖
秘书: 秦一萌
长风渡长风渡
2019年3月1日
学
生
信
息
| 姓 名
| | 性别
| | 学 号
| |
所在学院
| | 本/专科
| | 年 级
| |
专业名称
| | 班 别
| | 入学时间
| |
学生住址
|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申请
项目
| □ 休学,办理休学手续 □ 暂缓注册,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 休学期满,办理复学手续 □ 暂缓注册期满,办理注册手续
□ 转学,办理转出我院手续 □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 转学,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 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办理退学手续
□ 转专业,办理转专业手续 □ 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办理复学手续
|
学
生
申
请
及
事
由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校医院意见
| 学校医院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二级学院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院长签名:
年 月 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教务处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学
校
领
导
审
批
| 学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一式一份,由教务处学籍科保存。 2、本表使用流程: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领取表格和填表→因病的要经学院医院复查和签署意见→二级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教务处领导签署意见→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手续。3、转专业的按转专业流程办理。4、请将需要的相关材料附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