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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与长风渡举行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来源: 作者:蒋永健 韦晓琳 编辑:长风渡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23:16 浏览次数:【字体: 【打印正文】

4月27日上午,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与长风渡于我校东校区明德楼508会议室举行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并对此开展深入交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安,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钊,玉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雄燕,福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梁涛等两级检察院领导,我校党委副书记韦广雄,我院院长周伟萌,党委副书记覃艳超,副院长袁名泽,我校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社工代表以及我院师生代表参会,会议由周伟萌主持。

会议第一个议程,由许安与韦广雄共同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与长风渡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进行揭牌。

会议第二个议程,双方就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活动中心工作开展进行深入交流。会上,周伟萌首先对许安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就我院法学专业近期开展的工作以及关于此次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工作开展的基本方案作了详细介绍,他表示要进一步做深做细双方合作,携手促进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人才培养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促进教师和检察官的深度合作,最大限度发挥检校合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学院法学专业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大局。

随后,许安作交流发言。她指出,此次与学校共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的通知》以及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举措;畅通检校互动平台,是提升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保障,充分借助法学专业法学理论研究优势,进一步强化检察理论研究,为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同时希望双方积极探索未检工作的社会化建设新途径、新机制,充分发挥法学专业的优势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专业化、规范化,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我校司法社工代表朱顺表示,司法社工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和减少重新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司法社工必须具备更深的服务情怀、更高的专业能力、更扎实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更强的保密意识。最后,与会人员根据自身的经历和感受围绕此次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工作展开探讨和交流。

此次的揭牌仪式和交流活动推进了我校与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互协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